康文署11外判商違僱傭例判罰

康文署11外判商違僱傭例判罰

【本報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資料顯示,自○四年三月至今,食物環境衞生署、房屋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三個部門轄下共有十一個外判承辦商,因違反《僱傭條例》、《僱員補償條例》或《強制性公積金條例》而被法庭判罰款合共四十萬元,當中涉及八十三宗違例個案;另有十八個外判商則因違反僱用條件而扣減服務費,金額約十萬元。

減少五天工作影響

財經事務局局長馬時亨昨在立法會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稱,最多外判商因沒有給予員工法定假日而被判罰,共有三十宗;其次是沒有給予員工休息日及過期支付工資,分別有二十三宗及十二宗。
此外,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昨透露,政府在落實五天工作周安排時會顧及市民對公共服務的需求,至於日後在周六停止提供的非緊急、非必須服務,政府會適當地延長工作天的服務時間。同時,政府會採取措施強化服務的模式,包括更廣泛推出網上服務、簡化工作流程及透過「1823政府一線通」二十四小時熱線接受市民查詢或投訴,相信這些措施有助把政府引入五天工作周對市民及私營界別造成的影響減至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