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會名利場,總是一沉百踩。痛打落水狗是一種群眾行動,也許從沒如此齊心過,舉腳就踩,舉棍就打。
人應有自知之明,將沉未沉,最好躲起來,沉就低調,好好養傷、充電、回氣、東山再起——有賭未為輸,有起不算沉。
若時不我予不自知,亦即變相自招百踩。
任何事情都有前因後果。世上有很多人失意、受挫、哀傷,他們不曾招致群眾打擊;但有很多人一旦出事,卻出現「踩之而後快」的局面。
這些人不得民心,是自己種下的因。譬如有風駛盡𢃇,苛索不合理高價,或為人處世囂張霸道、自我膨脹、目中無人、不可一世;或被高估、過譽、錯愛;或貪婪好色,言行賤格……即使雖無過犯,罪在面目可憎。大家一起哄,要踩一齊踩,湊熱鬧。連關心你的,亦虛情假意,目的在激怒,以套取炒作重點,這個時候,別奢望同情和支持,群眾不達高潮不罷休。
「紅透半邊天」?——吊詭的是,那今天踩你的,與當年捧你的,竟同一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