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和立
還記得「胡溫新政」的重頭戲—「依法治國」嗎?在胡錦濤與溫家寶上台後的頭九個月左右,「依法行政」、「尊重憲法」、「司法為民」等口號叫得震天價響。但隨着「穩定壓倒一切」,即「黨的權威凌駕一切」的考量變得重中之重後,「新政」差不多所有內容,包括「讓人民有知情權」、「輿論有效監督政府」等等已瀕於名存實亡。
北京的消息說,胡總的幕僚已下命令,在他四月訪美之前,盡量營造一個「改革繼續前進,新政方興未艾」的主旋律,來修補領導人在國際輿論上因為打壓傳媒與維權律師而造成的惡劣形象。遺憾的是,光從推展依法治國的角度來看,胡溫班子正在走回頭路,而不是勇往直前。由於法制與法治是改革與現代化的基石,值得深入探討國內「枉法」的情況。首先,胡總雖然在黨十六大後馬上高舉「維護憲法尊嚴」與依法治國等旗幟,但胡與其他政治局成員卻無心改善中國法制最致命的弱點,即黨大於法、黨的權益凌駕於法治的反民主、甚至可以說「無法無天」的傳統。
官方媒體號稱改革
官方媒體在本月初透露,過去一年來,司法與相關部門啟動了三十五項改革的措施。據《瞭望》周刊報道,這一系列革新中,「保障人的權利是鮮明的一極」。例如有關當局已增加人手與投入,解決「打官司難」與執法難的問題;而且回應西方人權組織的指摘,司法部門正研究「死刑核准制度改革」與改良或取締與法治精神背道而馳的制度,諸如長期「行政拘留」等「人民專政」的惡劣手段。但很明顯,假如黨的權威和「專政」權利受到挑戰時,依法治國的目標就要讓步。例子包括最近十多起公安、武警等部門非法打壓幫助弱勢團體的維權律師,以至國家安全部門長期拘留異見人士、新聞記者與網路作家等。香港人熟識的中國問題專家,《海峽時報》特派員程翔自去年四月逮捕後,一直「扣而不審」與黑箱作業,就是罔顧人權與法律的勾當。
確保黨高於法惡習
更嚴重的是,胡溫政權在制度上確保了「黨高於法」的惡習。以政治局常委羅幹為首的「中共政法委員會」依然統領中國所有公、檢、法部門;法院尤其是在審訊牽涉政治與國家安全的案子時,都要聽從政法委的指示。胡也繼承了江澤民時代的另一違背法治的傳統,就是大部份地方黨委書記都兼任人大主任,以堅持立法機構按黨的意志辦事的原則。
還記得在八十與九十年代,幾位全國人大委員長,如彭真、萬里與喬石等,起碼表面上冠冕堂皇地維護憲法與法律高於一切的原則。步入胡溫時代,公、檢、法的大員卻毫無忌憚地甘當黨的應聲蟲。在二○○四年四中全會剛開完後,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蕭揚就提出了司法單位應該同時捍衞法制與黨的權威的謬論。而在胡總最近提出了「構建和諧社會」的藍圖後,蕭揚與新任命、來自「團派」的司法部長吳愛英都表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與司法密切相關」等,充份表明司法部門惟黨中央馬首是瞻。的確,胡在去年任命吳愛英,一個沒有專業法律訓練的黨工為司法部長時,已招來知識界的詬病。
胡溫重新包裝儒學
共產主義在二十一世紀越來越式微的情況下,胡溫為了解決「哲學的貧乏」,曾先後把孔孟之道重新包裝,變為「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等口號。胡總也沒有忽略戰國時代另一位思想家韓非子「以嚴刑峻法治國」的謀略。可惜的是,胡溫的終極追求—捍衞中共的「長治久安」—與儒家或法家以仁、以法為圭臬的原則是相違背的。而當局假如繼續推行「假仁假法」的所謂「新政」,對執政黨以至全中華民族的前途都毫無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