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兒童案最經典的一個案例,是英國一個領養家庭,夫婦同是高收入人士,領養了一個孩子後,本來相處得很好,但慢慢發現,孩子老是不聽使喚,非常頑皮,而且學習遲鈍,跟不上其他同齡小童。父母開始厭棄,經常疏忽照顧,孩子進進出出兒童病院,留醫時養母從來不去陪過夜。終於,孩子出事了,驗屍報告顯示,小童吸收過多鹽分,是活活遭鹽「毒死」的!醫生發現,孩子體內的鹽量,幾乎等於任何入口食物都放了大量鹽。養父母遭檢控蓄意虐兒,還加控謀殺。不過警方有一點不明白,為何孩子肯吃下這樣鹹的食物而不反抗。看過那個養母的照片後謎底自然解開,那個鹽婆媳,不怒而兇,成年人見到都驚,何況孩子。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虐兒不是家事,搞到全世界都知的,就是英美聯軍在伊拉克的惡行,隨便抓來伊籍平民少年,拳打腳踢,同僚還在遠處拍錄像「打氣」。虐待少年證據確鑿,可是,國際法庭能控告布殊和貝理雅收買人命嗎?虐打的程度,遠超乎被關進行李箱,全球各地保護兒童的專家把暴行看在眼內,卻不哼半句,似乎已有共識,認同只有發達國家的孩子才有明天。承認曾經輕微體罰過子女的貝理雅,縱容子弟兵殘虐別人的子女,因父之名,這個父親,確實邪靈附體,罪不容誅。
亞洲人點睇打仔?台灣人拍牛仔《斷背山》,香港人拍打仔《霍元甲》,韓國人最精,全力拍靚仔。三種仔都有捧場客。不過所謂打者愛也,擺明搵笨。打仔手尾長,想打仔時,打開雪櫃把自己半個頭塞入冰格,包你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