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收容所兩年前發生的公安警指使群毆致一死十四傷案件日前宣判,原深圳市收容教育所二中隊隊長謝瓊某等十五人,被判囚十年至十五年。案發於○四年一月,在謝瓊某授意下,部份被收容者集體毆打「不服管教」的其他十五人,還集體唱歌,以掩蓋打人及被毆者喊叫的聲音。被毆者鍾新雄終因傷重不治。 《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