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救救寵物禽鳥大聯盟的調查顯示,九成受訪者指當局在立法禁止散養家禽上太倉卒,八成人認為政府應作出賠償、六成二人覺得有關做法是違反《基本法》的。大聯盟並強調將在周日發起遊行,希望政府讓民間散養禽鳥;並正聯絡鄉議局,考慮向政府提出司法覆核,控告當局違反《基本法》。
大聯盟近日在網上徵詢公眾對禁止散養家禽的意見,收回的四百三十份問卷中,除上述結果外,有九成二人認為一刀切禁止散養家禽,未能杜絕禽流感的爆發;九成七人更指政府應盡早制訂安全飼養禽鳥指引。
雀仔街人流跌八成
港九雀鳥同業商會有限公司主席盧柏良說,位於旺角的雀仔街,人流跌剩兩成,生意額由高峯期的每月達數萬元,跌至數千元或以下。街內店舖的雀鳥全經檢驗,連日來也無發現雀屍,顯示該處的雀仔均無染病。有商戶為防止野鳥與其出售的鳥類接觸而受感染,更在籠外包了數層保鮮紙,以策安全。
香港賽鴿會代表連先生批評,政府指養雞的市民可申請展覽牌照,其實市民根本無法成功申請。他指摘特首曾蔭權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令香港成為全球殺雞最多的地方,質問「你哋殺咁多雞,你哋夜晚瞓唔瞓得着呀!」
調查指當局禁止散養家禽的法例,是違反《基本法》第二十八條和第一百零五條,即「香港居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及「特區政府依法保護私人和法人財產的取得、使用、處理和繼承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