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不喜歡跟雜誌報紙做訪問,不是不喜歡傳媒和記者朋友,而是作為一個自己有能力寫的人,總覺得別人寫的自己不是自己,但你說不是又不完全,就像在哈哈鏡前看到的自己,有點distortion。
有話我可以在專欄發表,不過人在江湖,總有些不能不做的原因,歸根究底做也不是大問題,還有傳媒感興趣訪問,就當是好事吧。
公眾人物自己寫理應較有優勢,她們可以把distortion降至較少。例如說國內名人的博客(blog,香港人叫網誌),文字和音像,什麼都可以放上去,最近國內才女徐靜蕾的blog炙手可熱,112天就創造了1000萬的點擊率。徐靜蕾是演員、編劇和導演,在圈中吃得開也有不少緋聞,是個話題人物,人們都有興趣知她的事。名人自己搞blog,首先要克服自揭私隱的心理關口,但與其被外間的記者揭,那不如自己酌量地揭,最少可以平衡一下言論。
像徐靜蕾的博客,基本上如此大流量已是商機一個,可放廣告或宣傳一下自己的活動。訪問時記者朋友問我:「你相信懷才不遇嗎?」我才不相信,因為傳播渠道如此自如開放,傳媒的篇幅又這麼多,世界求才若渴,有什麼即管放上博客,是好東西自然有人來看,懷才過遇的機會比較高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