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14歲受害人濫交 傷害較小<br>強姦非處女 意漢獲減刑

官:14歲受害人濫交 傷害較小
強姦非處女 意漢獲減刑

意大利高等法院前天(周五)對一名強姦同居女友的十四歲女兒的色魔上訴案,作出駭人判決,引起朝野嘩然。裁決指被告應獲得減刑,理由是受害人一早已經不是處女,而且濫交,有多名性伴侶。裁決意味性罪犯今後只要選擇非處女下手,就有望獲得輕判,不少人狠批判決嚴重侵犯兒童權益,有法官更指裁決有誤,日後只能成為反面例子。

奇招上訴得直的是強姦犯馬爾科(MarcoT.),四十歲,五年前因為企圖強姦同居女友的女兒不遂後,繼而強迫受害人口交,結果他被撒丁島(Sardinia)法庭裁定強姦和恐嚇罪名成立,入獄三年零四個月。馬爾科其後多番上訴,高等法院前天作出這項爭議性裁決。
最高法院法官在判詞中表示:「鑑於受害人由十三歲起已經跟不同年齡的男性有性關係,因此從性的角度來看,受害人的性格可疑,性接觸的時間也顯然比她一般同齡的女孩早熟,因此值得相信受害人所受的傷害較小。」
馬爾科的辯護律師也稱,事件並無對案中的女童造成創傷,因為她根本是很濫交,因此馬爾科應該獲得縮短三分二刑期。
聯合國兒童基金的意大利主管斯克拉維(AntonioSclavi)對裁決顯得非常關注,指裁決「嚴重違反兒童的人權和尊嚴」,呼籲法庭要遵守國際法律,不要讓性侵犯兒童的色魔可以申請減刑。協助強姦受害者的意大利女權分子莫斯卡泰莉批評:「我認為裁決令我們倒退了五十年。」

聯合國指違反兒童人權

意大利前獨裁者墨索里尼的孫女亞歷山德拉(AlessandraMussolini)形容:「這是可恥和嚇人的裁決,問題的癥結是最高法院內沒女人。」
意大利高等法院近年多次作出惹來爭議的裁決,包括在工作間拍打女性屁股的「個別」事件不構成性騷擾;以及在一宗風化案中不相信受害人曾經被強姦,理由是她穿着了一條緊身牛仔褲。
美聯社/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