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擬須投信任票

特首選舉擬須投信任票

【本報訊】政制事務局指,當局正考慮在特首選舉中,在只有一名候選人的情況下,也要安排投票程序,讓選舉委員會委員可以在選票上表示「支持」或「不支持」該候選人,若候選人取得的「支持票」未能超過總有效選票的一半,該候選人便不能當選,提名程序需要重新進行。
政制事務局昨致函立法會秘書處,解釋特首選舉若只有一名候選人的選舉安排。局方表示會考慮投信任票的建議,若唯一候選人取得的「支持票」超過總有效選票的半數即可以當選,空白票、損壞票、附有文字或標記的選票都會被視為無效。
不過,政制事務局指,若重新提名後,仍然只有一名候選人參選,便需要在選舉程序中制訂安排,以免選舉無止境地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