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雲吞成麵食」東主疑不滿妻子只顧到深圳玩樂,加上婚外情問題爭執,有一晚返家發現「無飯食」,盛怒下手持菜刀向妻子作勢施襲,其妻躲進房間,他更用刀大力砍門。被告東主昨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被判入獄三個月,緩刑三年及罰款三千元,辯方求情時披露被告現擁有五間店舖,每月營業額達一百五十萬元,除自置私人物業,還有一間公屋,裁判官遂下令徹查。 記者:陳美琪
被告林漢楚(四十九歲),報稱粉麵店東主,被控於本月十六日在旺角西洋菜街家中,持菜刀意圖作非法用途。被告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控方表示他有一次不同類案底。
案情指,當日晚上十時許,被告與妻子如常因婚外情問題在家中吵鬧,被告突然激動地從廚房拿出菜刀,聲稱要斬其妻,她被嚇至走進睡房躲避並報警,被告在房外用刀砍劈房門,並留下兩道六公分長刀痕,其間被告又擲杯碟。警員到場將被告拘捕,警誡下他自稱只想嚇妻子,懇求警員給予機會。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只有小學教育程度,但十分勤力,至今擁有五間雲吞麵店,每月有一百五十萬元營業額。
律師又提及被告現居是購買給家人的,他將會搬往黃大仙一間公屋居住,裁判官練錦鴻質疑:「佢每個月有成一百五十幾萬生意額,點解仲會有一個公屋單位呢?」律師回答說被告為人慳儉,但練官反問:「慳?佢對邊個好慳呀?」他遂指示控方知會房屋署及警方徹查。
稱不滿妻往深圳玩樂
辯方表示,被告與妻結婚二十七載,有五名子女,其中三名尚未完成學業,被告因不滿妻子只顧到深圳玩樂,不到麵舖幫手,時常起爭執,案發當日剛巧出糧給員工,被告十分疲倦,夜晚返家發覺妻子沒有煮飯,感到憤怒,一時衝動才持刀恐嚇,並非真的想攻擊她,妻子也沒有受傷。
據○二年資料顯示,被告為「雲吞成麵食」的負責人,四間分店主要設在旺角區,由於貨源需求大,可以下調來貨成本,故可把每碗雲吞麵的價錢定為十元,以吸引更多顧客,每日平均可售出逾千碗。
案件編號:KCCC11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