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病罕有被刑事起訴

詐病罕有被刑事起訴

僱員偶然詐病並非罕見,但被刑事起訴則鮮有聽聞。

「病」定義空泛

大律師陸偉雄指,詐病是否涉及刑事成份,重點在於僱員有否違反誠信、涉及假期和所騙取薪金多少。由於本案被告為廉署高級職員,對法律應具足夠認識,加上她所騙取假期逾四百日,令人覺得她早有預謀要騙取薪金,故以刑事檢控亦無可厚非。陸續指,一般打工仔如因躲懶不上班,僱主較難證明案件涉刑事元素。「例如你打完通宵麻雀之後話病唔返工,你都可能係喺屋企瞓覺,而且『病』嘅定義較空泛,唔夠瞓都可以身體不適,所以如果係單一事件,好難話有刑事成份。」
陸認為由於控罪較難證明涉及刑事,故此類案件過往較少出現,但就本案控罪、涉及假期及被告的身份而言,入獄十五個月並非太重。據悉,經已監禁逾八個月的被告,將於五個多星期後服刑完畢出獄。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