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喜歡被愛,你知道為甚麼嗎?」一把聲音。
「因為被愛是關懷,是讚美。」另一把聲音說。
「更徹底的說法,是能提升自我價值。」
「這麼說來,被愛着就是一種增值?」
「對,愈多人喜愛自己,證明自己愈有吸引力,也就愈有價值。問題是,我們無法接受所有人的愛,在道德上,我們只能擁有一位情人。」
「即使如此,知道有其他人愛着自己,還是會感到自豪喔。所以,縱然拒絕了其他人的愛意,我們亦能達到自我增值的目的。」
「這可不一定,你擺出一副拒絕的姿態,其他人對你的愛意自然有所保留,甚至從沒示意。」
「那也沒法子。噯,做人別太貪心喔,你的價值已從情人身上獲得了肯定喔。」
「可是,當與一位情人相愛久了,我們能夠從對方身上獲得的讚美,將江河日下。所謂的增值,無非是來自互相取悅,他說:『你知道嗎?你是最好的。』你回贈他一句:『能夠和你在一起,是我這生最大的成就。』你還記得嗎?在初相識時,要取悅對方是如何輕而易舉的事,你送她一束玫瑰,她為你煮一頓晚餐,兩個人心裏便甜絲絲的,感動得淚盈於睫,約會結束時難捨難離,回家後牽腸掛肚;現在嘛,一切彷彿成了理所當然,送禮物和收禮物都不過是形式,唉,現在的你們,大概寧願各自與朋友出外歡聚,也不願意窩在一起吧。」
「你到底想說甚麼?」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