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日審議散養家禽規例,議員動議要求政府對受影響的市民,提供公平合理的經濟賠償。政府官員在會上透露有意進一步禁止市民飼養其他禽鳥,期待今年修訂主體法例的時候,將會一併加入條例之內。
此外,漁護署昨晚派員到元朗新田石湖新村,查封一個無牌雞場,共撿走二、三百隻雞;二十多名漁護處人員穿起保護衣,花三個多小時完成捉雞工作。三十多歲場主盧太哭訴,六十多歲丈夫、兩名六歲及兩歲兒子都靠每月二千元賣雞的微薄收入為生,現已一無所有,只好申請綜援過活。她指出以往領牌養豬,但因丈夫年老未能應付養豬繁重工作,遂於○四年申請養雞牌,但當局收回其養豬牌後,卻不肯發放養雞牌,他們為了生計才偷偷養雞。
其他禽鳥面臨禁養
政府上周修訂附例即時禁養的禽鳥包括雞、鴨、鵝、鴿和鵪鶉,消息人士透露政府確實有意進一步考慮禁養其他禽鳥,漁護署已着手分析其他禽鳥感染禽流感,包括火雞或天鵝的風險。他指出本港的天鵝主要飼養在政府的公園內,現時這些觀鳥園已關閉,風險不大;至於火雞這類食用禽鳥,政府將有意加入為禁養之列。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發言人說,將於今年內修訂廢物處置條例,屆時禁養家禽的種類,除現時附例的五類家禽外,會考慮加入其他食用家禽,如火雞。對於立法會要求政府賠償散養家禽的主人,發言人稱,一旦作出賠償,擔心有人走私圖利。
售賣觀賞雀鳥的雀仔街已生意大減,店舖更擔心政府最終連觀賞鳥也禁養。港九雀鳥同業商會前主席盧伯良直言若政府連市民平時用作娛樂的禽鳥都要禁養,不僅扼殺業界的生存空間,更剝奪市民的生活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