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希望在兩周內聽取立法會意見後,將規管秘密監察的立法草案定稿,短期內提交立法會審議;但多位立法會議員強烈要求當局,提交執法部門秘密監察的數據予立法會參考,否則會有礙立法會審議草案,有議員更炮轟當局的立法態度,只視立法會為橡皮圖章。
涉及線人只須行政授權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舉行特別會議,討論有關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的立法進展,當局提交就秘密監察授權的分級建議(見表),規定凡涉及參與者(包括執法人員、線人、願與當局合作的犯罪組織成員等)進行的秘密監察,只須當局行政授權。
至於不涉及參與者的秘密監察,則要視乎其侵擾程度而決定是否由司法授權,例如將追蹤器秘密設置於某人手袋或公事包,追蹤其行蹤,亦須司法授權;又例如某人在房間內並拉下窗簾,當局認為有關人士有合理理由相信其在房內所做一切均屬私隱,若執法機關有意在該房間內設置視光監察器材,便須獲司法授權。
不過議員劉江華批評,當局對秘密監察的侵擾程度寬鬆,「我哋喺屋企唔拉窗簾,亦都會期望喺屋內做嘅嘢都屬私隱。」多位議員也強烈要求當局,提交秘密監察的數據予他們參考。
議員余若薇稱,負責審批有關秘密監察申請的法官不能再參與有關案件的審訊,若秘密監察行動頻密,會嚴重影響司法機構人力資源調派,亦有礙立法會審議該草案。
當局拒交監察行動數據
另一議員吳靄儀批評,當局遲遲不肯提供有關數據,令人感到這類行動多不勝數,議員詹培忠更炮轟當局立法態度欠誠意,只視立法會為橡皮圖章。李少光解釋,現時截取通訊的檔案,行動完結後會銷毀,但經議員多次追問,他承諾會整理秘密監察個案數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