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圍繞改革的討論鬧得沸沸揚揚之際,旨在保護私有財產的《物權法》的立法工作卻突然喊停,無法列入下月召開的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表決。內地法學專家嘩然之際,紛紛將矛頭直指北大教授鞏獻田,指他上書全國人大狠批《物權法》(草案)違背憲法,最後導致《物權法》立法延宕,甚至會影響整個民法典立法進程。 本報記者
備受矚目的《物權法》草案,早在○二年十二月,就提交九屆人大常委會審議,經過多年紛擾,仍未能提交全國人大會議表決。
未能提交 人大表決
一名長期參與《物權法》立法工作的內地法律學者,證實物權法草案被擱置,並將矛頭暗指撰文狠批草案違憲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法理學教授鞏獻田。
《物權法》(草案)公布後,鞏獻田於去年八月在網上發表題為《關於物權法草案的公開信》,狠批草案不僅絕口不提憲法訂明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優越地位,還借草案第四十七條:「國家、集體和私人所有權受法律保護」,以平等保護全國公民財產為名,行「抬高私產、打壓公產」之實。
合法財產 平等保護
內地傳媒指出,鞏獻田後來獲邀前往全國人大法工委,和數名官員面談。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之後一錘定音,指《物權法》起草工作要立足於中國實際,「中國社會主義經濟的基礎是公有制,這與西方資本主義私有制有着本質區別」。而鞏獻田後來接受傳媒訪問時對此甚表高興:「我知道這是我的意見起作用了。」
不過,有份參與立法的北京大學民商法教授尹田卻否認草案違憲,指鞏獻田的批評,是完全不懂《物權法》。他說,物權法的基本原則是對所有合法財產──不管是國家集體的還是個人的──都進行平等的、「一體化」的保護,他舉例說,《刑法》規定為盜竊罪定罪時,並未因為盜竊的是國家或集體或者私人的財產而有不同的對待,難道可以說《刑法》也違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