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大琪 香港科技大學理學院副院長
近日一班學者舉行記者招待會,宣告成立「大專教育關注組」,提出在大學內以行政手段干預學術自由問題。具體的例子,包括要求學者進行較能吸引校外經費支持的研究,改變學校與教員合約,令教員得不到工作保障等。
和一些教育界外的朋友談到這些情況時,大部份人的反應,都覺得香港的學者有點太受保護了。要是在社會上工作,誰能不受到經費的壓力,誰能有「永久」的工作保障?當然,他們也不反對學術自由,只是不能接受「學術自由=毫不考慮成果,自己想做甚麼都可以」這一描述。
渴求「社會效益」
我想以上的一般大眾看法,正是我那一班學者朋友擔心的根源。香港社會現在正不斷強調「問責」,尤其是公營機構,行政人員都承受着極大的壓力,要向公眾交代他們的成績。當然,向公眾交代成績是一件無可置疑的要求;問題只是怎樣才是香港公眾眼中的「好成績」。
這問題不難回答,只要我們想想過去幾年,傳媒機構着重報道的大學成就是甚麼,便可以有一個概念。令學者心寒的,我想是社會公眾老是要把「學術成就」轉化為「社會效益」這一要求。不少學者和傳媒打交道時,都感受到這一壓力。
尊重知識獨立性
在歐美的傳統,大學是創造知識的地方,只要你能對人類知識發展有所建樹,就是學術成就。至於這知識能否轉化為實際社會效益,不屬於「學術成就」考慮的問題。「學術自由」的基礎,正建基在「承認知識本身獨立存在價值」這一理念上。如果不承認這一理念,「學術自由」便成為無意義的命題。事實上,不少諾貝爾獎得主,如崔琦教授,都強調他們的研究,是基於個人對特定題目的興趣。至於研究結果是否有具體應用,不是他們考慮的問題。
使我的學者朋友不滿的,是大學管理人員沒有在公眾壓力下,全力捍衞「知識具有獨立存在價值,不受經費、公眾要求等外來因素影響」這一價值觀。香港社會公眾,也不一定都同意這一看法,這是問題的根源所在。
社會價值觀問題
我和這班朋友有一點不同的意見:我認為不應該把捍衞這一價值觀的責任,都放在學校管理行政人員上,而忽略問題的社會根源。一個社會如果經常需要大學管理層去捍衞大學的「學術自由」,說明這個社會的價值觀出了問題。
要改變這一狀況,大學管理層、學者、傳媒甚至政府都有責任。我希望我的一班學者朋友能在這問題上,向公眾說明「尊重知識獨立存在價值」的重要性,讓大學能夠享受真正的「學術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