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的禮物 - 高慧然

情人節的禮物 - 高慧然

情人節前,一位周刊記者打電話問我:「有沒有特別的方法,送一些特別的禮物?」
真是一道難題。
我是個毫無想像力的人,而且不幸,還很務實,送禮前,我通常會問問對方想要甚麼,然後才量力而行。我絕對不是那種用粉紅色的緞帶把自己紮成一份禮物,然後送給情人的人。我也不覺得情人節的玫瑰格外艷麗,若有人送一紮價值九百九十九元的花給我,我情願要一株兩百元的觀葉植物,然後用剩下來的錢吃飯。像我這種毫無情趣的女人,到了每年的二月十四日,一定倍受同性歡迎,所有的女人收到的花都比我多,所有的女人收到的禮物都比我貴重。和我相比,所有的女人都應該很快樂。

愛情是兩個人的事,冷暖自知,我一直不明白,情人節為甚麼必須用送禮這樣的方式,讓局外人根據禮物的價格評估你的幸福指數?對相愛的人而言,每一天都可以是節日;若已貌合神離,則再昂貴的禮物也無法證明甚麼。所以,真是很慚愧,做人這麼久,愛過人也被人愛過,情人節,我從未送過重手的禮物給人,也未收過讓別的女人眼珠掉下來的禮物。
真的愛一個人,不必挖空心思刻意做些甚麼去吸引局外人的關注,我們需要的,不過是對方的真心而已。
迄今為止,我收過最好的情人節禮物,是一個人的愛情,他把生命中最美好的時光都給了我,還有比這更珍貴的禮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