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處每年會進行大大小小數十個統計,受訪者均要義務提供資料。原來在各類調查中,惟獨在進行住戶開支統計調查時,當局會向提供數據的受訪者支付一百五十元,作為「小小心意」。 統計處處長馮興宏笑說,由於住戶開支統計調查要求每位受訪者提供極仔細的購物清單,「受訪者要寫兩周嘅日記,記低佢哋每日啲錢點用,用幾多錢搭巴士、買報紙、去街市買咗乜嘢菜……咁細微嘅開支都要列得一清二楚。」有關調查是用作更新消費物價指數的數據。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