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願破財換雞命

主人願破財換雞命

【本報訊】禁止散養活家禽條例今日實施,散養家禽人士紛紛向漁農自然護理署申請豁免,更有人願意每年花萬多元來換取愛雞一命。有散養家禽人士批評政府倉卒修例,是「一竹篙打死一船人」。

兩雞似知大禍臨頭

經營環保公司的散養雞戶吳太,一家人與寵物「亞雞」、「雞女」感情深厚,吳太前日向漁護署遞交「展覽牌照/臨時展覽許可證」申請表,盼令牠們成為「展覽雞」,逃過宰殺厄運。雖然牌照年費要一萬零七百元,但吳太稱:「就算罰款十萬元,如果能換佢哋條命,我都願意畀!」
吳太說,漁護署職員承諾暫不收雞,但亞雞與雞女意識到可能遭宰殺,近日沒精打采及食量大減,「亞雞平時見到熟人會啄對方隻腳,但呢幾日唔睬人。」吳先生指兩雞在家人心中屬無價之寶,但若當局堅持收雞,他惟有無奈交出。
為飼養八年的母雞取名「唔食得」的元朗散養雞戶陳小姐說,由於飼養家禽牌照年費太貴,已改向漁護署申請豁免,希望毋須交出寵物,署方承諾審批有結果前不派人收雞;但她坦言一旦申請失敗,會將寵物藏起繼續飼養。陳小姐批評特首曾蔭權官邸的露天錦鯉魚池,接觸帶禽流感病毒的雀糞風險更大,卻無人禁止他飼養錦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