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故事:患腎病失業卻得不到傷津

醫療故事:患腎病失業卻得不到傷津

對何女士來說,洗腎比吃飯還要費時,一日三次,每次一小時。透析液經導管從腹腔流出,無聲流水帶走淡黃廢物,整理導管時雙手要乾淨,不能做其他事情,只有看電視。若不洗腎,身體廢物積存,精神萎靡之餘也性命不保;若要洗腎,吊在身旁的那包透析液,成為找工作的絆腳石。這種器官殘障,不像斷手斷腳,別人看不見,傷殘津貼就沒有她的份兒,過新年,不能逛街花錢,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看電視,「(如果)無得換腎,呢一世都要洗。」
在工作地方設立獨立乾淨房間讓病人洗腎,難過登天。五十二歲的何女士已失業三年,現靠積蓄過活,預計半年後花光,她慨歎「唔知點算,最後惟有借錢。我最想政府公平啲,同肢體殘障一樣(給我們傷津),同埋有就業計劃。」

因洗腎減社交活動

換腎是洗腎病人的唯一出路,但換腎後要吃抗排斥藥,有百分之一風險會患上淋巴癌。六年前換腎後服用該藥的阿文中了頭獎,去年患上急性淋巴癌,幸好現已治療。但他因被迫停吃抗排斥藥,腎臟功能逐漸衰退,醫生預計半年後要開始洗腎,「以前血科都有傷津,腎病唔知點解會冇,我會盡量少出街,朋友約我出嚟,我會話:『不如喺電話傾啦』!」
器官殘障傷殘津貼小組稱,全港約有八千名腎病患者,當中七成五需要洗腎。現時醫生會根據指引釐定病人的殘疾程度及應否給予傷津。該小組要求刪除「殘疾程度相等於失去百分百謀生能力」才能領取傷津的準則,及重新調配評定表格的內容,把器官殘障引致失卻工作或社交能力的準則,與肢體殘障等細項並列,讓醫生填寫時一目了然。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天討論有關事件,不知道這卑微的要求能否得以實現。
記者:白琳
逢周一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