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l」潮足幾百年

「Cool」潮足幾百年

語言不斷在變,但二十一世紀最潮的英語用字,仍然非「Cool」(酷)莫屬。Cool原意是「涼快」,但演變到今日,已成「酷爆潮」代名詞,在芸芸字眼中一樹長青,「Cool」足數百年。

現時常被讀作「Kewl」

「Cool被人一代接一代使用,」美國錫拉丘茲(Syracuse)大學通俗文化教授湯普森(RobertThompson)讚歎說,「若成立俚語名人堂,它一定是特許會員。」他指cool現時經常被人讀作「Kewl」,能代表OK、好、厲害、了不起等,用途廣泛所以歷久常新,他自言每天就至少喊五十次「cool」。
Cool酷至今日,但意義已大變。Cool最初只解「涼快」,其後漸被才子文豪用來寫人寫景,例如十四世紀英國大詩人喬叟(GeoffreyChaucer),莎士比亞名劇《哈姆雷特》也有用上。
至十七世紀,cool意義改變,用來指女人透過性行為,為男人宣洩性慾的能力。當時盛行馬車,因此又出現俚語「coolingone'sheels」──馬匹走了很遠路、馬蹄發燙時,就要好好休息。十九世紀則有「cooloff」(殺人)和「coolcustomer」(厚臉皮)。
Cool到二十世紀又一變,用來解釋大額金錢,美國第三十任總統柯立芝(CalvinCoolidge)競選時,口號就是「KeepcoolwithCoolidge」。四十年代爵士樂俱樂部興起,早成黑人口頭禪的cool受惠大熱。此後cool繼續受嬉皮士、饒舌歌手以至電腦迷追捧,始終是最潮用字。
社會歷史學家斯特恩斯(PeterN.Stearns)分析說:「現在我們說『某某cool』,意義和四十年前已大不同,只是指某人看來不錯。」但他認為,cool已深入數代人的語言和生活中,不會重蹈chill、groovy等曾經大熱如今極「out」的字眼覆轍,會一直「酷」下去。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