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失業漢聲稱因欠下數萬元卡數,在無計可施下,模仿去年在台灣發生的「蠻牛」落毒死傷事故,致電本港一間著名飲品公司恐嚇會在紙包飲品落毒,勒索四萬元,警方追查被告留下的手機號碼,迅速破案,將他拘捕時在他身上搜出含有老鼠藥的液體及針筒。被告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勒索罪,判囚三年四個月。
三十一歲被告馮志文,承認一項勒索罪,指他於去年十月十七日,為使自己獲益而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X有限公司交出四萬元。控方早前修訂控罪內容,不公開受害公司名字。警方負責該案的主管布振權指,醫生報告顯示,毒水足以毒死一隻動物。
留下銀行戶口號碼
法官判刑時斥責,被告被捕時身上攜有毒水及針筒,相信如他發現勒索不遂,定會行兇落毒,其行為破壞公眾安寧,如果恐嚇事件曝光,會令受害公司蒙受沉重影響。
案情指,X公司的熱線接線員於案發日,收到被告來電,要脅公司在當天早上十一時前,交出四萬元,否則會在公司品牌的飲品落毒,並留下自己的聯絡電話,X公司報警求助。
職員在警方監視下與被告聯絡,被告留下自己的銀行戶口號碼,要求公司轉帳至其戶口,恐嚇如果公司不肯付錢,便會落毒,並向傳媒報料,職員訛稱會在翌日轉帳給他。
警方根據被告留下的電話及銀行戶口號碼,追查到被告的身份,翌晨在被告土瓜灣寓所的樓下埋伏,趁他外出時趨前將他拘捕。警方在其背包搜出一個載着紅色液體的膠樽、一套針筒、一個口罩及一張電話卡。
稱走投無路才犯案
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亞Sir,我知道你會搵到我,我因欠下巨債,在走投無路下,才會犯案。」稍後,被告承認,於案發前一天在紅磡購入一包老鼠米,他把該包藥放入水中後,將毒水注入針筒內,但堅稱不會落毒。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中五畢業後,曾任電梯工人及保安員等,於案發時無業,欠下數萬元卡數,從報章得悉台灣蠻牛落毒事故後,才仿傚犯案,他的犯案手法並不精密,向受害公司留下自己的手機及銀行戶口,注定會被揭發。
辯方續指,被告似乎患有抑鬱症,要求法庭先取最新的報告,以作量刑考慮,但法官拒絕。
案件編號:DCCC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