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物無所用 心靈受創<br>女告男送禮沒心思

得物無所用 心靈受創
女告男送禮沒心思

後天(周二)就是情人節,又是女士們收禮物的大日子,收到喜歡的禮物固然開心,但萬一禮物不合心水,你會選擇「啞忍」,還是「討回公道」?羅馬尼亞一名女子,就因為不滿男朋友經常送一些沒有用、沒心思的禮物,竟然告上法庭。結果法官裁定她男朋友要更用心選購更好的禮物。

三十六歲的勒杜列絲庫(SicutaRadulescu)與三十歲男友康斯坦丁(NicusorConstantin)「分隔兩地」——勒杜列絲庫犯了偷竊罪,正在獄中服刑。

「令我在獄中更難過」

康斯坦丁不時帶同小禮物去探監,但女友卻不領情,表示對禮物「十分失望」,更指摘男友故意令她不高興。
勒杜列絲庫說:「他送我一些沒用的東西,例如他和朋友在酒吧耍樂的照片,還有他明知道我用不着的烹飪書……他的禮物令我在獄中的日子更加難過。」她認為男友是故意戲弄她,令她心靈受創,於是入稟提出民事訴訟。她說:「我想要善意的、講究一些的禮物,讓我坐牢的生活好過些。」

官令須定「禮物清單」

福克沙尼(Foscani)法庭的法官看來很同情勒杜列絲庫的情況,日前裁定康斯坦丁要跟女友商討,定下一張「禮物清單」,並且下令他「花更多心思選購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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