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蓋貼另一標籤 被指弄虛作假<br>百佳塗去桶裝蠔食用日期

桶蓋貼另一標籤 被指弄虛作假
百佳塗去桶裝蠔食用日期

【本報訊】百佳超級巿場售賣的桶裝鮮蠔再度出現問題,杏花邨商場百佳昨日出售一批從美國入口的桶裝鮮蠔,其包裝標籤上列出的「此日期前食用」(Useby)被職員塗去。有立法會議員指出,超巿的做法疑違反了現行預先包裝標籤法例,一經檢控定罪可被判罰款及監禁。

稱試驗新標籤法

百佳發言人回應時強調有關桶蠔沒有過期,但承認因為現時部份分店,正試驗實施新一套的電子標貼標籤方法,而肇事的分店未能在桶蠔正確列出食用日期,有個別員工將該日期塗去,保留原裝美國入口的標籤而引起誤會。該分店現已收起所有有關桶蠔。
本報昨日接獲一名杏花邨住戶的投訴,表示昨晨到杏花邨商場的百佳超級巿場鮮活魚池攤位前,發現櫃位內的美國桶蠔價錢較平日便宜,正欲購買之際,細看貼在桶側的標籤上有關「此日期前食用」的日子,被人用塗改液塗去,只是在桶蓋面貼上未有過期的小型標籤,疑有弄虛作假的成份。
記者下午約三時到現場視察,發現整批共五個蠔桶側的標籤,其有效食用日期均被塗去,桶蓋貼有另一標籤,以英文寫有效銷售日期(Sellby)「2/17/2006」。

擅自塗改可判囚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委員會主席李華明昨表示,根據現行的《食物及藥物(成份組合及標籤規例)》不可塗改標籤,百佳做法疑違反有關法例,一經檢椌定罪可判罰款及坐監。
消委會副總幹事劉燕卿亦指出,按法例零售商不可塗改標籤;同時,一件產品有外國標籤及本地被塗改標籤,會帶來消費者疑惑,做法極不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