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訊四圍炳:公共廣播政策並非碰不得

傳訊四圍炳:公共廣播政策並非碰不得

筆者周前曾討論過公共廣播政策檢討,本來無意再談。不過,筆者日前在大學聽了湯家驊議員一堂課,聽了他反對政府進行這次檢討的一番議論後,筆者對他的觀點不敢苟同,且不吐不快,惟有就此題目上再多補一筆。湯議員的觀點頗具代表性,與不少民主派人士一樣。他認為,現時港台(作為公共廣播一部份)與政府早已有架構協議,十分清晰,且運作良好,沒有必要進行公共廣播政策。
我們需要言論自由,也要獨立於政府的自由廣播頻道,但上述兩點正正就是我們需要今次檢討的原因。

董事局應引入公眾

目前的架構協議不能賦予我們一個屬於公眾且獨立於政府的媒體;目前港台以一個政府部門(公務員為主)所能提供的媒體,並不保證可回應公眾和小眾的意見和口味;架構協議確保了編輯獨立,卻不保證港台向公眾問責;架構協議說明了港台和政府的財務關係,並非每年一定獲得足夠的預算支持。上述種種正正就是要將港台放進公共廣播政策檢討框架內討論的原因。
政府是否有意整頓港台,筆者不知道,雖然主觀的相信有;不過,這個無礙我們認真的(暫時放下陰謀論)檢討公共廣播政策和港台的運作模式。
筆者周前說過:「香港電台應是公共廣播的一部份,原則上更只應是一小部份。『公共廣播』的精髓在於『公共』,意思是『眾人共有』和『平等分享』,卻不一定必須是『公營』或由『公帑』全數支付。」作為公共廣播一部份,我們不應先設的把港台當成「言論自由」圖騰,就碰不得;相反,檢討應沿着如何善用港台既有資源,進一步擴闊公眾的言論空間;包括改組港台,直接向公眾問責,例如可以仿效英國或澳洲模式,引入具廣播業人士和公眾參與的董事局。

需要討論「公眾頻道」

筆者重申需要將「公眾頻道」這個議題,放在公共廣播政策檢討的日程中加以討論。港台的既有資源,配合政府目前已經有權使用的三條有線電視頻道,再加上社會上眾多非政府團體、小眾組織和市民的媒體製作,已經是「公眾頻道」的雛形。問題是,目前尚未有政策和機制配合,今次檢討正好促成其事。
侯聯貴
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