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 花 - 陶傑

櫻 花 - 陶傑

快到賞櫻的季節了,好像一陣仙風,吹開一地緋紅的神蹟。
中文象形這個「櫻」字,格外的溫柔嫵媚。一對目字,真的好像一雙長睫毛的大眼睛,下面那個女字,就像一雙穿裙子的修長美腿,披着一層如蒸似霧的新霞,一個字就是一幅圖畫,迸爆着一樹笑語的夢花。
櫻花的迷人處,就是完美得太過像假。世上哪有這般壯烈的芳華。早熟而短命,眾香國中她是備受冷落的一叢,在乍暖還寒的早春,一場淒美的流行性感冒,從南嶼一直赧熱到北島,鹿兒島到北海道,幽藍的海洋,為這一陣淺羞的笑聲鑲一條白浪的花邊。
賞櫻宜要低調,不可三五喧嘩張揚。像日本人一樣,守在電視新聞等候櫻訊,包好三明治,沖一壺熱咖啡,帶一隻竹籃子,手牽手到上野公園的草地上觀賞。德川傳奇,昭和遺事,都幻開在一片雪海喧騰的夢境裏,忽有一杯兩盞的烈馥殉香,落在眼前這位良人的髮上。
珍惜現在,寄思未來,櫻花落在草地上,把春天的神諭鋪張成一卷詩。能從詩句中參悟什麼禪機嗎?把指頭放在唇上,且莫張聲,靜靜看着櫻花墜下的一剎那吧。三分黑澤明,七分老莊,此中真意,一說便俗了。

就像蘇曼殊的吟詠:「春雨樓頭尺八簫,何時歸看浙江潮。芒鞋破缽無人識,踏過櫻花第幾橋」,一片花田,兩行心跡,從京都隔海開到杭州。櫻花益清香遠,就像一懷心事,七分開綻在東瀛,兩分在江南,一分留給台北的陽明山。一個櫻子,太過日本Feel了,因為其他的地方污染淪陷,這個象形字,越來越像一個穿和服的女子,挽一把油紙傘,天長地久的等在樹下。
以櫻為女子之名,也像是四十年代的時尚:張愛玲的好友炎櫻,還有小說家的櫻子姑娘。一個乳名叫櫻櫻的女子,音韻是那麼精膩,定有一個長青的家世,以及一腔容易受傷的情懷,家中有一個老傭人百般呵護,給她換衣服,還有老祖母把她視同珍寶,夜夜摟着甜睡,在她耳邊教她一首古老的歌。
就像花的本命,一個叫做櫻櫻的女子,合該染了肺病而早夭。在那個年代,一切都無可救治,一點點強說愁的新詞之恨,櫻花是蒼白如許的人生第一冊日記,用不太成熟的眼淚寫成,其中的主角,是樹影下矇矓望歸的一個男子,他說櫻花開的時候一定回來的,然而卻一直沒有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