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足遇山火五死十三傷

遠足遇山火五死十三傷

九六年二月十日,四十九名馮堯敬紀念中學學生參加地理學會舉辦的「金腳計劃」,在四名教師帶領下到八仙嶺遠足,途中疑因有人吸煙留下火種引起山火。這場本港開埠以來最慘烈的山火,奪去三名學生及兩名教師共五條生命,另有十三人受傷,其中五人是嚴重燒傷。
命喪八仙嶺的周志齊老師及王秀媚老師,為救學生逃離火海而犧牲性命,其後政府在八仙嶺自然教育徑興建「春風亭」,紀念兩位捨己救人的老師。
死因庭九六年裁定五名罹難師生死於意外,但裁判官指出,意外發生時的師生比例為一比十二,低於當時教育署一比十的規定,教師又未有將學生分成小組,以便看管學生,事故令學校重新評估舉辦課外活動的風險;九九年起,陸續有死者家屬入稟高院,向馮堯敬中學的校長、校監及教育統籌局索償,指他們在事件中疏忽及違反照顧責任。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