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娶妻十八載的一名四旬救護員,涉嫌為求賺取足夠金錢,迎娶內地貪錢情婦,竟餵妻子服安眠藥,乘她神志不清時將她勒斃,以騙取逾百萬元人壽保險金。他事後更製造劫殺假局,並為自己製造不在場證供,惟其口供疑點重重。幸好天網恢恢,他寫給情人的信亦在亡妻的遺物中找到,東窗終於事發,他被控謀殺罪。此案昨天在高等法院開審,聆訊今續。 記者:梁偉強
四十五歲的被告梁永成,報稱救護員,他否認於○三年九月三十日,在西環卑路乍街聯友新樓寓所謀殺其四十三歲妻子劉兆嫺。劉有六兄弟姊妹,在家中排行第三,生前在一間出版社的發行部做郵寄工作,與梁育有一子一女,長女十七歲,幼子十四歲。
死亡時間與口供不脗合
根據控方所稱,被告至少在案發前十個月有婚外情,情婦柯細英居於內地,但情婦將錢放在首位,他沒有錢娶她為妻,一度致函情婦分手。
不過,被告實際沒有死心,反而覬覦妻子兩份保額分別為九萬美元(約港幣七十萬元)及五十萬港元的保單,計劃殺妻騙取逾百萬元保險賠償,以圖獲得足夠金錢迎娶愛錢多於愛他的內地情婦。被告於○三年九月二十九日晚上十一時,在妻子睡前給她服食四粒安眠藥,凌晨時分在床上將她勒斃,早上八時外出,約一個半小時後返家報警,報稱妻子昏迷不醒。
被告對警方表示,他外出時妻子仍在生,但回家時發現大門與鐵閘之間,不知何故有一條毛巾,梳化兩個咕𠱸亂放,屋內失去現金六千元、一隻戒指及一條頸鏈,屋外的後樓梯平台有一個垃圾袋,懷疑妻子外出倒垃圾時,被賊人入屋劫殺。
不過,警方調查發現,劉的死因是勒斃及受安眠藥影響,死亡時間是凌晨三時,大廈護衞員在被告早上外出期間,沒有發現有陌生人進出大廈,屋內沒有搜掠及掙扎的痕迹,仍遺下不少貴重物品。
控方:賊何必用安眠藥
此外,被告身為救護員,沒有對死者施行急救或復甦法,最初說失去的戒指是結婚戒指,後來又反口;另外,他失去結婚十八年的妻子,卻表現冷靜,女死者雖有網球肘,但從不服食安眠藥,加上被告曾要求兒子隱瞞他曾給藥物母親服食,可見疑點重重。
控方又認為,被告是為了掩飾殺人真相,編造故事,並質疑說:「若賊人要殺人,勒斃她只須幾秒,亦可以用刀,何必用安眠藥?」控方又指被告所用安眠藥過量,目的是降低她的知覺,令她無力反抗。
牽女子逛街被小姨撞見
案發後一星期,死者胞妹劉兆玲取回胞姊放在寫字樓的遺物,發現一封被告寫給其情婦柯細英的情信副本,證實死者早知被告有婚外情,劉兆玲將信件交予警方跟進;至○四年四月,劉兆玲與胞姊的契妹麥秀娟在銅鑼灣時代廣場逛街,碰見被告與一名女子手拖手逛商場,女子年約二十多歲,否認是柯細英,被告當時則向小姨說:「你知唔知我都好悶?𠵱家先有第二個女人好正常啫!」
惟麥秀娟在案發前,亦從契姊劉兆嫺口中得悉被告有婚外情,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7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