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先富與共富

李怡專欄:先富與共富

去年十月,中共中央通過的《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發展規劃司司長楊偉民說,《建議》是從「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到「更重視社會公平」的提升。所謂「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簡單來說就是針對「大鍋飯」、「平均主義」帶來的問題,實行「效率優先」,也就是鄧小平的「讓一部份人先富起來」。但「先富」政策,使貧富差距逐漸擴大,相對貧窮的地區與階層(主要是農民)不斷聚眾抗爭,社會矛盾凸顯,於是為了「加強和諧社會」,「十一.五」規劃就提出了「更重視社會公平」,也就是要「讓廣大農民和更多中低收入群體分享改革和發展帶來的實惠,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理念。」有論者指這是以「共富」政策來取代鄧小平、江澤民路線的「先富」政策。
「先富」還是「共富」,講的是社會財富的分配。中共建國後到一九七八年改革開放前,說的與實行的都是「走共同富裕道路」。這種追求分配平等的共產主義意識形態,帶來的不是「均富」而是「均貧」。英國哲學家羅素說,乞丐最平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結果就是少數掌政治權力的階層享有豪華生活的待遇,而極大多數人民就淪為丐化平等。
鄧小平實行的「先富」政策,不同於資本主義社會因定下嚴格的私有產權法律而導致少數資本家致富。後者是私產法律下機會公平的競爭結果,而前者則是在政治特權之下,通過國有產權的私相授受,通過與外商外資勾結,對大多數人的無情剝削與掠奪。

鄧小平的「先富」政策,也許原意是要打破「大鍋飯」、「共產風」的意識形態和相關政策,但發展到江澤民時代,已不是走資本主義道路,而是以政治特權實行剝削與掠奪的道路。據二○○二年聯合國的調查,在一百二十三個國家的收入不平等狀況中,中國位居第九十三位,收入最少的五分一人口,所擁有的財富只佔社會總財富的百分之四點七。另一項調查,指中國大陸,不足百分之零點五的家庭擁有社會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財富。
要改變這種貧富懸殊的現象,不能依靠政策。因為政策的擺盪或可以紓緩貧困階層的不滿,卻會阻礙私有企業的發展。根本的問題不在於「先富」或「共富」,而在於社會未能建立一個人民可以見到、可以有個人政治權利和法律權利的公平的體制。
「共富」有可能重新走上追求分配平等的老路。而公平社會所要求的,則是機會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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