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患有抑鬱症的癡情漢,不甘內地女友「一腳踏兩船」,多次向他提出一女服侍兩男的要求,還在雙方爭執時賭氣地說喜歡情敵,喜與對方性交,令他怒火中燒,錯手將女友扼殺。該名癡漢昨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誤殺罪,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七日,待取閱被告的背景及心理報告判刑。 記者:陳曉薇
現年三十三歲的被告尤明,承認於去年一月十五日,在炮台山的香港麗東酒店,誤殺二十二歲女子彭雯。
案情指,被告於○三年底經朋友介紹認識死者,翌年年初,兩人墮入愛河,並在廣州同居,但死者同時與一名已婚工友有親密關係,被告得悉女友「一腳踏兩船」後,感到不快,她提議平日與已婚男友拍拖,周末則與他一起,被告要求女友離開情敵,女友始終不肯,他於○四年底忍痛與女友分手。
案發前酒店過夜
被告與女友仍藕斷絲連,去年新年期間,被告更曾陪同女友到情敵寓所,在寓所樓下呆等女友近一小時,直至女友下來。兩人又不時爭吵,離離合合,直至去年一月,女友來港購物,被告便在涉案酒店租用一間房間,兩人於案發前一晚,在房間性交後便入睡。
翌日早上,被告表示不能再忍受「三角關係」,游說女友離開情敵,兩人發生爭執,女友期間賭氣地說,她喜歡情敵,喜與對方性交,不會放棄他,令被告怒火中燒,被告一時失控,用刀刺向女友腹部,幸而刀鋒不利,沒有傷及女友,兩人爭吵更趨激烈,互相扼頸,被告其後失去知覺,醒來時發現女友已亡,他想自殺,最後報警自首。
被告曾兩度尋死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在認識死者前,曾有一段短暫婚姻,他因這段婚姻,患上輕度的抑鬱症,死者於案發時主動聯絡他,令他誤以為有機會復合,其後女友堅持「一腳踏兩腳」,他才會失控錯手殺人,事後被告曾兩度企圖自殺,並寫下遺書指與死者相戀「是命中註定,是最幸福也是最悲哀的」,顯示他很愛死者,現已感到後悔。
案件編號:HCCC12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