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憶蓮演唱會技工跌傷獲償

林憶蓮演唱會技工跌傷獲償

【本報訊】歌星林憶蓮○二年紅館舉行「SandyinConcert」演唱會前夕,一名幕後影音技工安裝影視器材時從十呎高工作台墮下,撞傷右手韌帶,致不能重操音樂工作,連熱愛的打鼓及吹色士風亦無復受傷前的技巧,更被迫放棄燒槍嗜好。
他早前興訟向演唱會主辦單位東亞娛樂、製作公司及僱主索償,昨獲判償逾六十七萬元。現年三十四歲的原訴人王清華,受僱於被告AV策劃推廣有限公司,另兩名被告分別為演唱會主辦機構東亞娛樂有限公司及負責製作的彩富製作有限公司。
法官在判詞指出,東亞娛樂與彩富之間的協議,並非只為彩富提供資金安排,實有權控制演唱會之製作方法,故東亞、彩富及AV策劃均須對意外負責。
事發○二年五月二日上午,原訴人在紅館一處十呎高的工作台上,把電線插入電視機後不慎墮下,撞傷右肩韌帶,導致頸部及兩肩繃緊。
案件編號:HCPI116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