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著車牌字形無意義

執著車牌字形無意義

右軚汽車商會創會會長羅少雄表示,一般驗車中心驗車時多着重汽車的性能,車牌字形並非驗車項目的重點。

令車主無所適從

他說:「除非一望埋去好礙眼好古怪,令警方覺得會妨礙執法,就可能會出聲,好似舊年十月的『HE1107』改為『HELLO7』。但𠵱家好少人知道要跟足個法例附圖,而且香港唔少車主個車牌字形都係圓腳,唔知道警方揸正做時可能會被檢控。」
他指,上述個案的驗車中心做法有欠妥善,令車主無所適從。「如果係跟足法例要車主改車牌字形,點解第二次又冇理到個『3』字?」他表示,法例已經過時,去年年中財政司司長也表示可自訂車牌,若在不妨礙警方執法的大前提下,仍執意於字形是方腳或圓腳,並無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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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當中附表4的圖3顯示了車牌字形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