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署若發現有浪費、濫用或污染食水情況,可根據《水務設施條例》截斷供水。有住戶的供水系統喉管爆漏,該喉管位處其鄰居的私人範圍內,因被拒入內維修,結果被水務署截停供水。
喉管爆裂滲食水
住上水村屋的廖小姐稱,她與親戚共三家人的三幢住宅供水系統,建於屋外一空地上。數年前,其鄰居申請在該空地建丁屋獲批,以致她們的供水系統位處於該鄰居新建丁屋的私人範圍內。
上月她三戶突停食水,經水務署派員調查後,指她們的供水系統有喉管爆裂及滲出食水,由於該位置屬鄰居的私人範圍,戶主拒絕維修人員入內。為了避免浪費食水,水務署須暫停她們三戶的供水。結果她三家人連續多日沒水供應,十分不便。
水務署函覆本報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一○二章《水務設施條例》,經水務監督證實已經發生或相當可能發生浪費、濫用或污染供水的情形,水務署有權截斷消防供水系統或內部供水系統的供應。該署接獲是次投訴後,已派員到現場視察及了解情況。
若住戶突然無水供應,可首先檢查內部供水系統有否出問題,若有需要可致電水務署熱線28245000查詢。
(○一二五○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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