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立醫院逾一百六十名醫生集體控告醫管局違反僱傭合約一案,代表醫管局的資深大律師AdrianHuggins昨在高等法院陳詞指,醫生要長時間超時工作,是醫生專業界別內的既有文化及實際上需要,醫生簽約時已知道,高薪亦已反映該工作性質,按合約條文,醫生並不享有超時工作津貼或補時。
醫管局為表示認同及補償醫生的超時工作,因而另行實施每月向醫生發放三千五百元酬金,醫生明白該筆酬金之性質及用意,故不能出爾反爾,又追討超時工作補償。醫生於○二年入稟勞資審裁處時,也沒有提出該項申索。
案件編號:HCA192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