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評論:三十會?你我都有份!

財經評論:三十會?你我都有份!

見鄰居三十會人氣旺盛,借個朵嚟吸引吓讀者。先旨聲明,利世民講嘅「三十會」不同彼三十會,利世民呢篇文所指嘅,係立法會入面嘅三十會,三十個功能組別也!
話說近來政府禁止民居飼養家禽,利世民當然睇唔過眼啦!點解?因為唔公平囉!點解啲雞農大批養又得,零售檔攤大批養又得,但係牛頭角順嫂養就唔得?講風險,其實大批養活家禽風險咪重高!政府唔敢郁班街市弟兄,完全係因為佢哋喺立法會入面有票,一個容根一個宇人,政府當然買佢哋怕啦!
利世民忽發奇想,如果順嫂可以喺立法三十會投票,話唔定容根宇人會照埋佢呢?其實順嫂既係街市常客,佢更加日日有飲有食,絕對同漁農同飲食界有莫大關連,所以順嫂係絕對應該有權投票畀容根宇人,等佢哋照顧埋師奶嘅利益,又或者平衡吓個唔公道嘅監管機制,唔好畀政府幫埋一面,罔顧小市民消費者利益?!
話說回頭,利世民嘅發現實係破天荒,因為呢個題目實在應該係策發會嘅主打︰如何令立法三十會更具民意基礎?更充份體現均衡參與原則?

每人應有三十一票

簡單一句,立法三十會要具備認受性,就要顧及供求雙方!市場定律,好易明啫!例如地產建造界,其實只要係有瓦遮頭都應該有嘅一票,不過就連露宿者都有露宿者之家,所以應該一人一票焉!其他界別好似醫生律師呢?凡係有可能生病會犯官非者,一人一票!教育界呢?識字者理論上都接受過教育,一人一票!金融界呢?持有銀行鈔票者,一人一票!航運交通界呢?有搭船搭車過馬路者,一人一票!...
利世民大膽問一句︰有邊個界別係唔係應該七百萬人一人一票產生呢?照政府個套,呢三十會都應該係「對香港社會有廣泛影響」嘅業界,所以供求雙方即係全香港人啦!
所以,下一界立法會,每個合資格選民都有三十一票,三十票係畀立法三十會,一票地區直選。相信呢個利世民方案,應該會得到香港市民非常廣泛嘅支持,所以策發會亦都大功告成,可以關門大吉。
大恩不言謝,眾策發會成員不需要寫信多謝世民喇,心領!
利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