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承認,現時虐畜的罰則阻嚇力不足,法庭的判刑亦太輕,政府會考慮參考外國,提高虐畜的罰則,而上月發起反虐畜大遊行的「108行動小組」認為,本港蓄意虐畜的情況日益嚴重,建議將虐畜的刑罰提高十倍。
參考外國刑罰水平
周一獄昨在立法會回覆議員質詢時表示,現時虐畜最高懲罰,是罰款五千元和入獄六個月,法例是在一九七九年制訂,當時五千元是一個大金額,現在已經不是,有需要參考外國的虐畜的刑罰水平,提高虐畜的罰則,但暫時未有時間表。他又表示,警方去年一至九月共提出十一宗虐畜的檢控,全部成功入罪,前年則提出十八宗檢控,其中十五宗入罪,但大部份都只是被法庭判罰款二百元至四千元不等,過去三年更只有兩個案判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