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一實行 違例可罰10萬元<br>港人過大禮及招魂禁用生雞

下周一實行 違例可罰10萬元
港人過大禮及招魂禁用生雞

【本報訊】為了一隻病死禽流雞,政府過去數天與無數散養雞戶對峙,雖然企圖全面撲殺散養家禽不果,但「無牙老虎」終於發惡,今日刊憲修訂法例,撤銷飼養不超過二十隻家禽豁免領牌的安排,下周一生效,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日後巿民紅白二事統統要讓路,「過大禮」送生雞入戶,隨時遭當局申請手令入屋「捉雞」;祭祀死於橫禍者的「招魂雞」則要走進殯儀館,法事主持也要先付萬元申領牌照才可舉行祭祀儀式。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衞生事務委員會昨討論規管散養家禽措施,衞生福利及食物局估計本港約有一千八百多戶飼養約數千隻家禽,但當局不知道散養戶的明確位置。當局會到全港約七百五十條村及三百五十條寮屋村巡邏,相信需要五至六周才能完成「收雞」行動。
衞福局署理副秘書長劉明光其後在記者會上稱,市民購買活雞回家,存放一段時間後食用也算違法,如有發現,政府會申請手令入屋「捉雞」。他呼籲市民將雞屠宰後才帶回家,至於中國人傳統在婚嫁過大禮時送生雞的做法也不容許,「都唔好喺結婚嘅時候觸犯法例啦!」

賽鴿需領牌注射疫苗

他重申政府不會向受影響的巿民作出賠償,以免不法商人走私家禽到港換取賠償,間接增加禽流感傳入的風險。
飼養賽鴿方面,劉明光指本港參與賽鴿的活躍會員約二百人,現行的展覽條例容許飼養賽鴿的巿民申請牌照,每年牌費一萬元,飼養者需為賽鴿注射疫苗及負擔生物安全措施的費用,政府會視乎賽鴿場的環境決定是否發牌。
代表飲食業界的立法會議員張宇人在會議上提問,零售商售賣活雞給市民是否違法,衞福局常任秘書長尤曾家麗回應稱,根據現行法例,街巿雞販可獲豁免,當局正尋求法律意見,如有需要,會與業界商討;他又稱,長遠或考慮修改發牌條件。民主黨和工聯會支持緊急立法,但議員王國興擔心市民難以在短時間內處理剩下的活雞,而被迫在短期內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