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宗罪成 判囚64月<br>積犯混入童群劫手機

9宗罪成 判囚64月
積犯混入童群劫手機

【本報訊】案底纍纍的年輕釋囚,出獄不久便再度犯事,在三個月內多番到籃球場及足球場,施盡渾身解數混入少年群,與他們一起打球,甚至扮童真與十二歲男童玩捉迷藏,離開時亮刀威嚇他們交出手提電話,他昨在高等法院承認六項搶劫及三項盜竊罪名,判囚五年四個月。
二十九歲被告鄭偉明,擁有多項搶劫、爆竊及盜竊案底,去年三月才出獄,四月便再度犯案,本案的九項罪行發生於去年四月十一日至七月一日間,九名男事主年齡介乎十二至十七歲。

自稱「反黑」圖冒警

案情指,被告到屋邨公園、籃球場及足球場等青少年聚集地方,上前搭訕及與他們打籃球和踢波,離開時趁與事主同行時,突然亮刀指嚇,聲稱有「交易」進行,迫令事主借出手提電話。另外,被告主動逗一群少年玩捉迷藏,之後扮闊綽,拿十元給一名十二歲男童買汽水,引開他後搜掠其書包,趁機偷走手提電話。
此外,被告在籃球場向一名十四歲事主自稱是「反黑」,對方以為他是警察,被告藉詞該區發生搶劫手提電話,要求檢查事主的手提電話,聲稱拿給受害人看看,結果一去不返。

手上紋身被認出

警方着手調查,多名事主均認得被告的手臂及手指有紋身圖案,其中一個屋邨的閉路電視拍攝得被告容貌。另警方在其一案發地點撿獲一把梳,梳上有一間賓館的名字,遂往該賓館調查,結果在房內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HCCC3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