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增人手查發放綜援

議員促增人手查發放綜援

【本報訊】立法會社福界議員張超雄指出,政府每年需動用二百億元公帑發放綜援,卻沒有完善監管措施。他提議為每一名綜援申請者提供社工跟進服務,因社工會進行家訪,申請者難於隱瞞資產及收入,申請者若在就業及與家人相處出現困境,社工亦能適時給予援助。

騙綜援可囚10年

張超雄表示,現時騙取綜援數字不足整體申領綜援數字的百分之一,情況不算嚴重。社署雖有特別調查隊覆核申領綜援個案,惟政府僅以合約形式聘用他們,因此他們並不是正式公務員,造成調查隊成員流動性高,影響工作的穩定性。張建議日後聘用調查隊成員時不再以合約制聘用他們。
社署發言人表示,任何人蓄意提供虛假資料或漏報資料以騙取綜援屬刑事罪行,除會喪失申領綜援資格外,更會被控以盜竊罪,最高可判入獄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