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會計師陳普芬早排因為不滿會計師公會拒絕畀佢復牌,於是入稟高院,要求司法覆核,單案高院噚日有咗判決,陳普芬被判敗訴,兼要付堂費。
原來單案中間曾經峰迴路轉,法庭本來定喺上個月27日聆訊,但陳普芬向高院提出擱置,因為佢聽講會計師公會喺本月中會開會討論佢嘅個案,可能有機會復牌,所以按兵不動。
不過,公會唔肯過你,代表公會嘅律師話冇理由就咁算,而且亦提到點樣處理堂費問題,最後陳普芬同意法庭照樣聆訊。
高院噚日頒布嘅判詞話,公會有權喺會員除牌後研究佢嘅復牌申請,冇理由因為唔即刻畀佢復牌就話公會唔啱。
舊年陳普芬曾因為被除牌向法院提出上訴,但被終審庭駁回,今次陳普芬再敗訴,睇吓佢重會唔會再次屢敗屢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