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的士司機向我投訴「七八折黨」,即是八折甚至七折收車資的司機,造成混亂,令違法者才能做到生意,守法者反而吃虧,結果受不住壓力而加入違法者的行列。
原來現時的法例規定的士要按咪錶收費,不容許以打折扣作招徠,但卻容許乘客提出減價要求。有些司機於是派卡片給乘客,建議他們按號碼電召的士,車費照七或八折收取。這樣一來,照錶收費的司機便少了很多生意,而更不愉快的,就是這個風氣形成了乘客的不合理期望,越來越多人提出打折扣的要求,如果司機不同意就馬上下車,令不願減價的司機十分煩惱。有些乘客就是利用司機不願失去一趟生意的心理,索取不合理折扣。其實,從公眾的角度來說,這種情況製造混亂,更令人相信法例形同虛設,十分不理想。
問題很清楚,答案卻絕不清楚。我直接問廖秀冬局長,她也未找到解決方法。如果是減價便會有更多人樂意乘搭的士,那麼是否應該減低現時的法定收費?似乎這也並非的士行業所願;年餘前曾經試驗性質減費,結果引起激烈反對,最後迫得還原。另一個方法就是以法例規定,長程車費(例如二百元或以上)准許事先議價,此外必須按法定車資收費。世界各地都有這種做法,不算沒有根據。有些司機建議起錶的收費提高,但延長第一次跳錶前的車程。也有人認為這一切都不管用,因為真正問題是的士過剩,僧多粥少。雖說經濟好轉,政府高官喜氣洋洋,為生活奔馳的的士司機,感覺則十分兩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