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房工洗黑錢囚一年

廚房工洗黑錢囚一年

【本報訊】廚房工人因「等錢使」,透過報章廣告向「大耳窿」借取二千元,並甘願到銀行開戶口,交出存摺、提款卡及密碼作還款保證,其銀行戶口最終被存入逾八百萬元「黑錢」,工人早前認罪,裁判官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指,工人明知戶口會被非法使用仍願借出,而且涉案「黑錢」金額龐大,故判囚十二個月。
辯方律師求情表示,被告需要照顧到港與他團聚的妻子和長子,及一個留在內地的七歲幼子,被告早前已成功戒賭,希望輕判。
被告馬廷堅(三十三歲),報稱廚房工人,被控一項洗黑錢罪,指他於○四年七月九日至○五年四月二十二日,明知其滙豐銀行戶口內的逾八百萬元為「黑錢」,仍然處理上述財產。
案件編號:KCCC54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