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艾姊弟追祥嫂股份

小艾姊弟追祥嫂股份

【本報訊】已故慈善伶王新馬師曾「祥哥」次女鄧翠玉(小艾)與三子兆榮,○二年以「祥哥」鄧永祥遺產執行人身份入稟要求法庭聲明,「祥嫂」洪金梅所持有的三百五十萬股祥藝發展有限公司股份,只是代「祥哥」持有,要求祥嫂將股份交還給他們及交代帳目,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預審,排期至三月十三日開審,屆時小艾、兆榮及祥嫂均會出庭作供。

指轉讓涉詐騙成份

原訴方昨在庭上表示,他們將傳召小艾、兆榮及記者鄭炳華(譯音)出庭作供,該名記者曾由祥嫂帶同,出席一次會議,席間祥嫂提及有關分配股份的事宜,並承認了一些事情。
根據入稟狀指,祥嫂經三次轉讓後,獲得三百五十萬股祥藝股份,當中或涉詐騙成份,遂要求法庭撤銷祥嫂的股權,將股權轉交給原訴人,並要她交代有關的帳目。
案件編號:HCA328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