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旅客不滿在港消費貨不對辦情況時有發生,消費者委員會去年接獲一千三百多宗內地旅客投訴,較前年的九百八十宗上升三成多。不過,消委會總幹事陳黃穗稱,相對內地來港旅客人數大幅增長,投訴數字仍屬輕微,旅客來港消費整體仍見稱心。
根據消委會數字,該會去年接獲一千九百多宗旅客對本港商品及服務的投訴,其中涉及內地遊客的投訴佔一千三百多宗;大部份投訴涉及購買相機,其次是手表、攝錄機及手提電話等。
陳黃穗解釋,該會接獲類似的投訴增加,相信與電訊業市場急速發展及該會加強處理投訴服務有關。她又形容,本港商戶普遍重視商譽,過去也舉辦正貨活動,推廣「貨真價實」。
提醒保留單據
對於早前有北京旅客投訴在港購買沒有拍攝功能的相機,陳黃穗指這只是單一個案,該旅客並未向本港消委會投訴;而經內地旅行社轉介事件後,店舖解釋是取錯貨。她提醒,經旅行社帶團購物的旅客,可以享有十四天購物保障,旅客應保留單據,遇有問題可即時向消委會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