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食客分別在不同食肆用膳時被弄濕衣物,大為狼狽,他們對食肆所作賠償均感不滿。兩食肆表示,當接獲兩人書面提出的索償要求後,會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個案一
《蘋果》讀者潘小姐投訴稱,她早前到旺角西洋菜街「元綠壽司」店晚膳,可是侍應生遞上一杯金桔蜜時,竟將飲品倒瀉,登時弄濕其身穿皮褸,令她大為狼狽。
可以書面提出賠償
回應:「元綠壽司」發言人回覆稱,職員確是一時疏忽,不小心弄濕潘小姐衣物,職員又不太清楚處理程序,令跟進延誤。該公司已經與潘小姐聯絡,表示會負責其清洗衣服費用,但若潘小姐索取其他賠償,可以書面提出,該公司會轉交保險公司處理。(○一一三○三四)
個案二
讀者洪小姐投訴稱,她早前於「味千拉麵」機場店用膳,其間使用中的玻璃杯突然爆裂,令其褲子及鞋襪濕透,她即時投訴,職員最初表示會負責賠償所有濕透衣物,可是她自行購買衣物後,店方只願賠償八百元,令她甚不滿。
回應:「味千拉麵」發言人稱,洪小姐使用的水杯不知何故突然爆裂,其衣物被弄濕,職員當日曾嘗試購買新褲供其更換,可是未找到合適褲子,當日並未就賠償達成共識。
發言人稱,該公司未有收取洪小姐用膳費用,並向洪小姐提出一個賠償額,惟洪小姐其後將購買褲子、鞋襪及袋子單據交予該公司要求賠償,惟因數額比該公司提出的賠償額高,該公司未能接納;他稱,洪小姐可以書面提出其要求,該公司會交予保險公司處理。(○一一八○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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