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市公司創維數碼前主席黃宏生,及前執行董事黃培昇涉盜取集團公款案,昨在區域法院續審。
黃宏生自辯時指,他於○○年邀得南京熊貓電子前總裁陳祥興加盟任高級顧問,陳祥興要求領取二千五百萬股認股權作為報酬,還自稱為中央任命的大型企業領導人,不願以其身份簽約,他才根據對方提議,用一名男子的名義代收認股權。
按提議轉認股權
黃宏生供稱,陳祥興○○年加盟創維,要求領取公司百分之一的認股權,即二千萬股作為報酬,其後又要求另加五百萬股,給其助手翟飛。
陳聲稱是國務院任命的大型企業領導人,不願以真實身份簽約,他遂按對方的提議,將合共二千五百萬股認股權交由王鵬代收。
被告黃宏生及黃培昇,被控串謀偷竊及串謀訛騙等四罪。控方指黃氏兄弟串同母親將創維集團的公款轉走,並安排男子王鵬行使認股權,將股份轉手圖利。
案件編號:DCCC59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