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會:這就是建築

三十會:這就是建築

早前鬧得沸騰騰的梁展文事件,經過世貿、政改、教改一連串事件之後,已經完全沉寂下來。
其實各個與事件有關的政府部門,都低調地加強內部指引,以免重蹈覆轍。負責審批建築發展方案和執行建築物條例的屋宇署,近日向認可人士(即屋宇署認可的建築師和工程師)發出草擬文件,明文規定交通總站必須計算在容積比率之內。
業界普遍不反對把現行建築條例含糊的地方交代清楚。作為專業建築師,我們有責任在符合現行法例的大前提下,盡量為委託人(即土地發展商或業主)爭取最大利益,包括最合理和實用的整體規劃,最多豁免樓面面積、最具效益的配套設施等。有這樣的例子:一個中型發展商希望在住宅的地下大堂設保安員儲物格和洗手間,我們便以此洗手間是發展商額外提供的配套設計,有助提高樓宇管理水平為理由,向屋宇署申請豁免洗手間的樓面面積。申請最終獲批,每個洗手間約100方呎,全個屋苑共有三個洗手間即共300方呎,以市值5000元一方呎計算,發展商「多賺」了150萬,是我當時兩年的人工。
念建築的人往往有雙重性格,我們經常要為業主精打細算,每天與計數機為伍;另一方面,我們又希望創作完美的空間,不甘於平庸。我一直以享勒科布西耶(LeCorbusier)的說話勉勵自己:「你以石頭、木材和混凝土蓋房屋和宮殿,這就是建造,箇中顯示出巧妙的心思。驀然之間,你的建造觸動了我的心靈,造福於我,使我快樂,我讚歎:這真是美。」
「這就是建築。」
梁喜蓮
建築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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