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新年、國慶、回歸,總離不開舞龍舞獅表演,龍獅藝術標誌着我們的一種情懷,是民族的,是歡欣的,是隆而重之的……
郭偉康 國際獅藝教練及裁判
獅藝是一個集中華文化大成的附屬文化,它以國術的腰馬為步法、戲曲的鑼鼓為配樂、傳統扎作技巧及寫花圖案為藝術品的結合,以古代人物為素材、歷史事迹為典故、各行各業各處各地的宜忌為採青的規矩,透過高難的樁陣設計和跳躍技巧,闡釋出高欣賞性的體育運動,實在是我國文化的縮影和結晶。具有音樂、藝術、體育、傳統文化、民族意識等多項元素共冶一爐,成為一項獨特且不能替代的固有文化。難怪中國人會對舞龍舞獅情有所鍾,相信除此之外,別無他項體育活動可如實地展現出中國人的驕傲。
欠缺練習場地
在數不清的盛會上,獅子可以說是受盡萬千寵愛,但其背後的發展空間如何,筆者以發揚龍獅藝術的熱誠分子身份,且用「淒涼辛酸、委屈求存」八個字來形容其發展,相信最貼切不過。
我從沒有聽說過香港有一個獅藝運動館,也沒有聽過有一個可以訓練獅藝的場地,要練習也只能自費租用私人地方。練習獅藝的時候,難免鑼鼓喧天,投訴的聲音不絕,我們也只可以像過街老鼠般去了一處又一處,到了人迹罕至的地方練習。學生放學後舟車勞頓遠赴練習場,受盡夏熱冬寒,蚊叮蟲咬,為的是甚麼?就是繼承和發揚中國人引以為傲的龍獅藝術。
讀者可能會這樣假設:「你們不可以選擇一個更合適、更方便的練習場嗎?你們不可以利用隔音室練習鑼鼓嗎?」筆者會告訴你一個實在的答案:「沒有經費!」這類假設,就如與一位兩餐不繼的貧民討論如何購買家具,令生活更舒適般不切實際。
必須申請牌照
為此我經常留意港府對體育運動發展的態度,每次都動用以億計來粉飾體育盛行,如何增設更好的場地,如何提高香港運動員的質素和福利,如何提倡市民對體育運動的參與?我們獅藝運動卻望眼欲穿都得不到一點、一滴、一分、一毫的社會福利,淒涼辛酸的背後有誰共鳴?
打籃球去籃球場,踢足球去足球場,學獅藝最好就是去墳場,死人不會投訢你們鑼鼓喧天的噪音滋擾。這樣下去,獅藝文化還可以有幾許發展空間?
我從來不曾聽說任何體育運動必須向警務處申請牌照才可以進行,但舞獅卻是這樣一個畸形的例子。申請人必須出示有關運動員的身份證明,並確保沒有任何犯罪記錄,須由有關警務處處長批核才可發出批文;當日表演的衣着、道具、旗幟、集合地點、表演地點、解散地方,表演後會否舉行宴會,獅頭是甚麼顏色等,都必須作出書面聲明。明確一點說,表演者除了內褲之外,其餘通通需要上報,實在是豈有此理!
發展受到限制
近年在一次元朗盛大慶典上,警方聲明不許任何舞獅團體穿着黑色制服,甚至連黑色獅子都不獲批准,這和當年滿清入關「留髮不留頭」的高壓手段有何分別?雖然獅藝界確實有少數人藉舞獅為名,進行犯法行為,令獅藝界蒙受污名,但在香港公平公正的法律下,又怎可能一竹篙打一船人?
香港不斷大力倡議公平、公正、自由、反歧視、平等機會等意識,為何偏偏獅藝文化要受到如斯對待,如此不公平、如此不自由?誰刻意將舞龍舞獅標籤化?誰用歧視眼光看待獅藝?香港政府確實需要反思一下,再這樣下去,香港的獅藝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