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無能百佳照賣過期花生豆

政府無能百佳照賣過期花生豆

【本報訊】超市出售逾期食品問題多日來仍未有改善,位於荃灣創意無限廣場的百佳超級廣場,昨日再有市民發現出售三罐逾期個多月的罐裝花生豆,立法會議員批評超市「無法無天」,要求政府盡快修例加強嚴打出售過期食品的不法商人。
本報昨日收到讀者投訴,指在荃灣一間百佳有售過期花生豆,本報記者巡視後在荃灣創意無限廣場二期內的百佳超級廣場,發現三罐泰國生產的「大哥雞味花生豆」(Koh-Kae),罐底以英文字「EXP」(即到期)的日子為去年十二月十九日,即過期超過四十日。罐身上則有中英文字「此日期前最佳」及BestBefore,然後有箭嘴指向罐底。
百佳發言人回應稱,會跟進有關問題,至於為何連日來仍續有過期食品問題,她重申,公司已有程序檢查。

立會將召特別會議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李華明表示,待初四農曆年假期完畢後會即時要求立法會安排召開特別會議,討論過期食品問題,他認為食品標籤有關食用日期的要求已過時應檢討。
另一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嚴厲批評超市漠視市民安全,批評超市及零售店舖無法無天地出售過期食品,政府卻「放軟手腳,無嚴肅去正視」,要求盡快修改現行法例及加強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