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發生勞資糾紛 將扣起承辦商保證金<br>食環署新招嚴打無良外判商

倘發生勞資糾紛 將扣起承辦商保證金
食環署新招嚴打無良外判商

【記者盧文烈報道】為進一步監管外判承辦商,聘用最多政府外判員工的食物環境衞生署新一年推出四新招對付無良僱主,包括將向外判員工突擊調查的比例大幅增加一倍;當勞資雙方出現糾紛時,食環署更可使出撒手鐧,扣起承辦商的保證金直至爭拗解決。
去年有五個承辦商被投訴四次或以上,該署矢言加強監管有違規前科的僱主。
食環署去年接獲一百宗有關外判承辦商剝削員工的投訴,主要涉及欠薪及剋扣假期,四十二個承辦商中,十六個曾被投訴;五十宗個案已轉交警方、廉署或勞工處跟進。去年共有十一個承辦商接獲共十八張「失責通知書」,其中四個承辦商被扣分懲處。

保證金規範新簽約公司

該署副署長唐智強稱,為進一步保障外判員工,該署決定今季內推出新招,將現行要求承辦商提交的保證金,擴展至「勞資糾紛」這項目上,即一旦承辦商與員工在外判合約完結後勞資糾紛仍未解決,署方有權繼續扣起保證金,並可按法庭指示,將扣起的保證金作為員工的欠薪賠償。
現時食環署批出外判合約時,會向承辦商收取相等於合約價百分之二至五的保證金,合約完結後署方若確定外判服務合格便會在六個月內發還。唐智強說,新招暫時只會規範新簽合約。

工作地貼通告提醒員工

唐智強又說,通常合約重新招標時,勞資糾紛便會出現,因此署方決定日後但凡轉換承辦商,署方都會提前在工作場地張貼通告,提醒員工。
此外,去年底開始,該署地區職員更將突擊調查員工的比例,由以往佔員工總數百分之五,大幅增至一成。去年屯門外判商泰生被指短付工資事件,揭發食環署沒有儲存工人僱傭合約,唐智強說,為免事件重演,中央調查隊日後會在合約開始、中段及完結前三個階段檢查合約有否遺失。
目前食環署間接僱用七千六百名外判員工,不少人批評價低者得投標機制是導致員工被剝削的原因,但唐強調,去年該署批出的七十五份合約中,便有五十三份不是最低投標價。